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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办理程序

签证办理程序

坦波夫国立(杰尔查文)大学协助取得入境签证。大学(移民签证管制中心)向外国申请人准备正式邀请函,发给外国公民,以便在俄罗斯联邦大使馆或领事馆获得入境签证。

进入俄罗斯联邦学习教育机构的外国公民,普通的学习签证由登记地的地方当局签发,在教育合同期间签发多次入境签证,但每次后续签证不得超过1年。

在申请普通学习签证时,除第1至第5项所述文件外,还应提交一份教育合同副本或是俄罗斯联邦教育和科学部的介绍信。

学习签证的办理(重办)期限为自提交文件至俄罗斯联邦坦波夫州移民局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在下列情况下,外国公民可能被拒签, 已签发的签证将被取消:

  • 为确保国防、国家安全、公共秩序和保护公共卫生必须而为之;
  • 外国国民使用伪造文件,或故意提供关于其本人或其留在俄罗斯联邦的目的虚假资料;
  • 根据俄罗斯联邦立法,外国公民在三年内两次或两次以上因在俄罗斯联邦境内实施行政犯罪而承担行政责任;
  • 在上一次俄罗斯联邦停留期间,自行政驱逐出境或驱逐出境之日起五年内,外国公民被行政驱逐俄罗斯联邦境外或被驱逐出境;
  • 外国公民因在俄罗斯联邦境内或境外犯下根据联邦法律确立的严重或特别严重的罪行而有未决或未撤回的定罪;
  • 外国公民,已决定不愿在俄罗斯联邦居留(居住)。经授权的国家机构没有义务解释拒绝入境的理由。

办理和恢复签证所需文件:

  1. 签证申请表。
  2. 多次出入俄罗斯联邦的国税收据----1600卢布。
  3. 1张30mm * 40mm(黑色或彩色)照片,正面有清晰的面部图像,不得戴深色眼镜,不得戴帽子,因民族或宗教信仰而需长期佩戴帽子,且其护照上照片也佩戴同种头饰的外国公民除外。
  4. 有效护照和含有外国公民个人信息及护照有效期信息的护照页复印件,护照有效期不得在签证有效期届满日期后6个月内到期, 签证复印件 (如有)。
  5. 外国公民赴俄“落地签”及复印件。

办理过境签证所需文件

  1. 签证申请表。
  2. 国税收据----1000卢布。
  3. 3张30mm * 40mm(黑色或彩色)照片,正面有清晰的面部图像,不得戴深色眼镜,不得戴帽子,因民族或宗教信仰而需长期佩戴帽子,且其护照上照片也佩戴同种头饰的外国公民除外。
  4. 护照和含有外国公民个人信息及护照有效期信息的护照页复印件,护照有效期不得在签证有效期届满日期后6个月内到期, 签证复印件 (如有)。
  5. 外国公民赴俄“落地签”及复印件。
  6. 在办理过境签证时,必须提供离开俄罗斯联邦的有效旅行证件或在俄罗斯联邦境内购买的有效保证。